記錄一下Bill Ackman 的SPAC- PSTH 被告的事情:
2021年8月17日,資本金童 Bill Ackman 的SPAC - Pershing Square Tontine Holdings (PSTH) 被告。
PSTH 長期以來一直因為它非傳統SPAC的結構而飽受爭議。 Robert Jackson, 前美國証監會的官員和 John Morley,耶魯法學院的教授,認為PSTH根本是個投資公司,不是一般人說的SPAC,應該要受投資公司法(Investment Company Act of 1940)監管。會這麼覺得也不是没道理,必竟什麼時候我們看過SPAC 再成立一個SPAC (SPARC),然後SPAC 的併購標的還是已上市的股份?
參考閱讀:PSTH 收購環球音樂
市場上將近7000億美金的資金投資在SPAC,這令監管機構不能坐視不管,究竟SPAC的發起人,這些大型基金是否只是想利用SPAC來規避傳統上市的程序?
Bill Ackman 當然也㖪冤,表示他的SPAC其實設計上對投資人很好,比起其他的SPAC,發起人或發起基金直接就能獲得額外股份或期權,PSTH 除非被併購的標的績效良好,不然他的管理基金是無法獲得回報的。
PSTH 和環球音樂的併購案已取消,但此訴訟仍然進行中。此案尋求將PSTH 宣告為一個投資公司,受投資公司法管理,並禁止其董事會獲得價值上億的股份。若此案成功,毫無疑問的將對SPAC上市的市場潑一盆冷水,但也將讓市場對SPAC發起人的初心更重視: 究竟他們只是想規避一般上市的種種監管,還是真心想把傳統上較不受投行睛睞的公司帶上市呢?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