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Andreas von Bechtolsheim:
- 1982年共同創辦昇陽電腦(Sun
Microsystems)
- 1995, 離開昇陽電腦,創辦 Granite
System, 製造網路交換機, 一年內就以2億多美金賣給思科(Cisco Systems)
- 2001年創辦伺服器科技公司 Kealia,
2004年賣給昇陽電腦
-2005 年再共同創辦 高速網路公司 Arista
Networks
- 共同創辦 HighBAR Ventures,
投資高科技初創公司
- Google 早期的投資人,早到Google 還不是一間正式公司, 當時他投資10萬美元, 現在值約50億美元.
2. Sir Richard
Branson:
維京集團的創辦人。1970年,當時20歲的 Richard
開始了他的郵購唱片事業。維京集團旗下如今有超過200個公司, 含括各行客業,較著名的有航空,音樂等。
3. Rod Drury:
-紐西蘭創業家,1995年創辦軟體顧問公司Glazier Systems, 1999年以 700萬美元賣掉
- 之後創辦 AfterMail, 2006年被 Quest Software 以1500萬買下.
- 2006年,他創立 SaaS, 之後還有
Pacific Fiber, 企圖建立聯結美國和澳洲,紐西蘭的網路, 雖然最後未能成功.
4. Janus Friis and Niklas
Zennstrom: 兩位斯勘地那維亞的創業家。 在他們數個創業作品中,最具代表性的就是 Kazaa, 一個P to P 的檔案分享服務,以 及 Skype. 2005 年,他們將 Skype 以26億美元賣給
eBay.
5. Omar Hamoui: 從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綴學,Omar 開過 4間公司, 最著名的 是 Admob, 一個行動廣告網路平台,2009年以7500萬美金賣給 Google. 他其它的創業作品包括 Fotochatter, 一個行動照片分享網路平台. 目前他是創投公司 Sequoia的合夥人之一.
6. Wayne Huizenga: 創辦過3個價值數十億名列 Fortune 500的公司: 1968年從一輛垃圾車起家的 Waste Management Inc., 1987年的Blockbuster
video, 和 1996年全美最大的汽車經銷商: AutoNation。 他也擁有3個運動品牌: Miami Dolphins
(NFL), Florida Marlins 和 Florida Panthers (NHL)。 有6間於NYSE上
市的公司也可以看到他的影子.
7. Josh Kopelman: 他的創業旅程從他在華頓商學院唸書時就開始了,
1992年, 他創建了Infonautics
Corp., 1996年成功上市 (2001年被Tucows收購). 之後幾年他又陸續創辦了數個網路公司,包括 Half.com, 飯售二手書和音樂產品,以及 TurnTide, 一個反垃圾郵件系統公司.
Half.com 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被 eBay 收 購,TurnTide 則被 Symantec Corp 在6個月內收購. Kopelman 目前是 First
Round Capital 的 Managing Director, 過去式20年持續的投資網路公司。 他的投資包括 Mint.com 和 StumbleUpon.
8. Michael Rubin: 2015年,他的身價初估約值27億美金,他創辦的事業多在網路和運動事業. 在他唸大學前,他就在家鄉 Lafayette Hill, Pa 買了一個有5間店 面的滑雪用品店。 之後他創辦了
運動設備公司 KPR sports, 1995年的營收達 到5000萬。1998年, 他的另一間公司 Global Sports (之後改名為 GSI Commerce 被 eBay 以24億美金併購.
幾年後, eBay 又把3個線上消費性事業: Fanatics, Inc. (運動用品零售 ), Rue La La 和 ShopRunner 賣回給 Rubin. Rubin把這3個部門合併為 Kynetic. Rubin 同時也是費城76人隊的股東和 New Jersey Devils 冰上曲棍球隊.
9. The Samwer
Brothers: 有時候,創業並不代表你有多棒的新點子, 而是你 能不能更完美的執行一個既有的點子. 就像 Samwer 兄弟,德國人,一開始,他們建立 的 Alando, 是個 eBay 的拷貝版, 最後也被 eBay 在1999年以5000萬
美金收購. 他們下一個新作是2000年創立的Jamba!,提供短信內容, 包含鈴聲, 線上遊戲, 線上約會和保險服務. 2004年,VeriSign
以2億7千萬收購. 2007年, 他們創立了 Rocket Internet SE, 旨在協助在當地市場複製成功的全球企業.
近 年來他們投資了數間網路新創, 包括Foodpanda, Home24, Spotcap, 和 HelloFresh.
這對兄弟也是FB的早期投資人, 如今他們的持股
至少值 1.2 billion.
- Oprah Winfrey: 最知名的美國慈善家,媒體人, 企業家, 以她獲奬無數的脫口秀節目 “The Oprah Winfrey
Show”而聞名. 她的生涯以當地的電視主播開始。 1986年, 她創辦了
Harpo Productions, Inc., 此製作公司從1988年起擁有 “The Oprah Winfrey Show” 的版權,也墊定她日後一系列事業的基礎 . 1990年代,她已經是脫口秀節目中最富有的女性,資產總值超過4億美金. 她同時也是 有線電視公司 Oxygen, 的創辦人. 2011年, Oprah 創辦了雜誌 “ O, The Oprah
Magazine”, 以及授權了五本書。
成功創業賺取了大量財富, 但也需要投入, 時間,精力, 成功的遠見,與承受失敗的勇氣, 連續創業者在不同市場中創業,具備了高度跨產業的能力, 而不只是收割過去的成功.